(二)办理程序
1
、受理:申请单位的申报资料齐全,并符合办理条件;
2
、初审: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对申
报材料进行审核,出具初审意见;
3
、复审:申请单位持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到安徽省环
境保护厅办理相关手续;
4
、领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:申请单位凭接受地环保部门的复函至
合肥市环保局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。
联单运行按照
《危险废物转移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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